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在哪里

如题所述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有本质的区别。

一、民间借贷具有灵活、简便、快速、收益率高等优势。但是劣势也是比较明显的,由于民间借贷对风控、监管等各方面相对而言都比较欠缺,所以,也比较容易引发纠纷。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二、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三、非法集资向不特定人群进行集资,而民间借贷是针对特定人群。如果单从法律上进行区分,非法集资是指没有法定资质的主题对不特定多数人进行的集资行为,一般都会给人以相应的利益报酬。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根本一点就在于是不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

我国并未规定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非法集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如果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涉嫌集资诈骗罪,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个人犯罪数额达到20万元,单位犯罪数额达到100万元;2.个人犯罪集资参与人达到30人,单位犯罪集资参与人达到150人;3.个人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10万元,单位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50万元的。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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