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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如果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如何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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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答案 2022-05-15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担任主讲人,对2022年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进行详细讲解,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享受政策。今天我们来学习:纳税人如果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如何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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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如果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可继续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或《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的方式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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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的
纳税人,怎么
申报加计抵减额?
答: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的生产、生活服务业
纳税人,
当期按照规定可计提、调减、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增值税进项
加计抵减如何
申报
答:
根据政策规定,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的
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
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
加计抵减政策,
需提交《适...
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
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的生产、生活服务业
纳税人,
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业企业增值税
加计抵减政策,
是否要向税务部门
提交
声明?
答: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不同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三项加计抵减政策均采取清单管理,清单由工信部门牵头制定。清单内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系统会弹出相关提示,引导纳税人申报享受对应的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无需再提交相关声明。
符合加计抵减
的
条件
答:
法律分析: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
纳税人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的声明》。 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
增值税
加计抵减政策
答: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
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
适用加计抵减
15%政策。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三、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
...政策的
纳税人,如果
已经
提交
过《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的声明》需要再次提...
答:
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已经提交过《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的声明》需要再次提交。由于10%加计抵减政策和15%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主体不完全相同,因此,已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
纳税人,如果符合
15%
加计抵减政策条件
的,需要在首次
适用政策
时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不能沿用原《适用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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