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学生住房补贴政策2021

如题所述

生活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


对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报对象


(1)申请对象条件: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用人单位条件: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3)申请人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领取补贴后,在所在区(县、市)连续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次性补贴, 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申请时限


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申请时限放宽至毕业后五年内)。申请日期认定以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在“亲清在线”上提交时间为准。

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准备好《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参保证明等,提交给所在单位审核。),用人单位核实信息真实性之后,再登录“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租房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 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 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报条件


(1)申请对象条件: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 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2)用人单位条件: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发放次数


租房补贴首次发放后,申请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每满12个月(含)可提交1次补贴续发申请,补贴续发不超过2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续发补贴不超过5次。

申请时限


首次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三年内。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六年内。



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登录“亲清在线”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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