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跟男朋友分手,他却以他手机里我的照片威胁我,说我要是分手就把我照片放网上去,我很害怕怎么办

如题所述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该人未经你本人允许,私自将你的照片传上网,就侵犯了你的肖像权,是严重的侵权行为,你可以要求网站删除,如果网站不删除,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网站及该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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