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高手解答一下,这题怎么做???某企业2009年销售收入1000万 出租办公室大楼收入120万、接受捐赠20万:

成本400万、销售费用60万 管理费用20万(研究费用10万)、财务费用10万、营业外支出5万(罚款1万)缴纳增值税160万缴纳营业税50万、消费税40万、城建税及附加费用29万;从某联营企业获得税后利润74万,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08年亏损30万。1、2009年收入总额?2、准予税前扣除的金额?3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4、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5、2009年应纳所得税额?

1、2009年收入总额=1000+120+20+74=1214万元
2、准予税前扣除的金额=400+60+20*(1+50%)+10+(5-1)+50+40+29=623万元
3、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30万元
4、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1214-74-623-30=487万元
5、2009年应纳所得税额=487*25%=12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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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31
上面有个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是15%,在扣除这个税后利润74万的时候是需要补交10%的所得税的,即应补缴所得税:74/(1-15%)*(25%-15%)=8.7059万元

另外一点,在计算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时需注意研发费用只有10万,而不是20万。也就是
准予税前扣除的金额=400+60+20+10*50%+10+(5-1)+50+40+29=6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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