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房产证在别人手里,对我有些什么危险后果?

房产证、户口本被大姑姐拿走了,有没有什么危险

一般被别人拿着虽然原则上是不会有太大问题的,但如果对方制造了假的身份信息后房产可能会被恶意处置。制造假的身份证户口以及婚姻证明的情况下,房产可能会被恶意处置。
法律分析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不慎遗失,并且落入别人手中不会出现别人将你的房产卖出,从而导致你失去房屋所有权的情形因为现在的房地产住宅局的工作程序都很规范,房屋所有权人如果想要出卖房屋所有权必须本人持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如果有配偶需要配偶到场并携带相关证件,如果没有那么需要由社区出具单身证明而房屋所有权证书,落入别人手中,对于真正房屋所有权人最大的风险就是遗失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被不法分子利用用以诈骗,如果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并未及时登报声明挂失房屋所有权证书,且犯罪分子真的利用遗失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而诈骗成功鉴于真正的所有权人对于犯罪分子的诈骗成功存在过错,至少没有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可能将会面临被追究连带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5-18

房产证被别人拿着的风险。如果被别人伪造相关证件,房产可能会被恶意处置:1、用房产证办理高额信用卡;2、用房产证办理抵押贷款,钱到手后债务归你;3、变卖房产套现;以上情况,真正的产权人如没有出面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即使打官司,胜算很大。房产证遗失,应尽快挂失处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5-12

    房产证交易以后才能发生权属转移,而房产交易需要产证上人去交易中心去签字的,除非做委托公证,所以,办理委托公证和去房产交易中心签字,需要小心后果;

    房产证和户口本都可以申请遗失,都可以补办,所以被别人拿去都没有什么风险;

第3个回答  2021-05-11
自己的房产证在别人手里,要说有什么危险后果倒是不至于,因为别人拿了你的房产证并不能说明房子就是别人的,别人也无法拿着房产证去卖掉这栋房子,但是房产证在别人手里总归是不太好,能拿回来还是拿回来吧,如果拿不回来那就挂失,重新办理申请房产证。
第4个回答  2021-05-11
自己的房产证在别人手里,对你来说没有什么很大的后果,因为别人拿你的房产证去办理任何手续的时候,必须有你的身份证或本人到场,你不到场的话,他什么都办不成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