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8-23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农业生产者及其专业合作社自产的家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所以,其就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如果开具了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了,那么就得按发票金额交纳增值税了,(当然,免税企业与合作社是不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只有普通发票),开具普通发票,那自然就是免税了。
合作社的销售业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畴,所以不会涉及到营业税的问题的。
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的应交税额为税基来计算缴纳的,而这个合作社,这三税都不缴纳,所以就自然没有计算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税基了,所以也不用缴纳的。故税法中有一句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随着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减免而减免的。
当然,这是有收入实现的,所以这个合作社是要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按所得税法规定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缴纳所得税的!不过所得税中对农业初级产品收入有相当大范围的免税与减税的规定的,具体按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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