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第7.1的强条要求,表格中提出了功率密度和对应照度值得要求,现在我想问一下,当我功率密度满足时,但是对应照度超了,拿支路来说,是不是照度值在计算过程中也必须是取10或者8,这个值是一定的?比如说有条支路,如果照度取10,间距就是51m多,间距过大,而功率密度只有0.277,如果我调整为40m间距,密度为0.479,不超规范,但是照度值就是17.5,这算不算违规?
不算违规,估计你参考是下面这个表
各级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功率密度值
注:1、本表仅适用于度高压钠灯,当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时,应将表中对应的LPD值乘以1.3
2、本表仅适用于设版置连续照明的常规路段。
3、设计计算照度高于标准照度值权时,LPD标准值不得相应增加。
这个照明功率密度适用于传统产品气体放电灯(高压钠灯/金卤灯),照度值标准是不低于这个数值,同时也要考虑光衰问题,所有你这个照度值可以满足要求
一条道路的照明设计还需要考虑这几个方面:
1、路面平均亮度(或照度) 2、路面亮度均匀度 3、眩光限制 4、环境比 5、诱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