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3-20
通过对价格的协商,迪克和珍尼总可以达到有效率的结果。例如,假设迪克从养狗中得到的收益为500美元,而珍尼由于狗的狂叫承受了800美元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珍尼可以给迪克600美元,让迪克放弃狗,而迪克也很乐意接受。双方的状况都比以前变好了,也达到了有效率的结果。
当然,珍尼不愿意提供任何迪克愿意接受的价格也是可能的。例如,假设迪克从养狗中得到的收益是1000美元,而珍尼由于狗的狂叫承受了800美元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迪克不会接受任何在1000美元以下的出价,而珍尼又不愿意提供任何在800美元以上的价格。因此,迪克最终还是养狗。但在这种成本与收益的情况下,这种结果是有效率的。
到现在为止,我们一直假设迪克在法律上有权养一条爱叫的狗。换句话说,我们假设,除非珍尼给迪克足够的钱让迪克自愿放弃狗,否则迪克就可以养狗。另一方面,如果珍尼在法律上有权要求和平与安宁,结果会有什么不同呢?
根据科斯定理,最初的权利分配对市场达到有效率结果的能力无关紧要。例如,假设珍尼可以通过法律强迫迪克放弃狗。虽然有这种权利对珍尼有利,但也许结果不会改变。在这种情况下,迪克可以向珍尼付钱,让珍尼同意他养狗。如果狗对迪克的收益大于狗狂叫对珍尼的成本,那么迪克和珍尼将就迪克养狗问题进行协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