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大使行政级别

如题所述

20世纪90年代之前,中国驻外大使只有派驻联合国总部、其他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美国、英国、法国、苏联)以及朝鲜等国特命颂迅全权大使为副部级。

上世纪90年代后,驻日本、德兆卖国以及驻日内瓦联合国办事处大使也升为副部级。此外,中国驻欧盟使团团长、常驻世贸组织代表等也都是副部级。中国驻外大使的行政级别通常与驻在国的重要性、与中国的关系等因素有关。中国驻外大使的行政级别涵盖副部级、正司级、副司级和处级,其中以司级居多,副部级及处级都比较少见。

一般来讲驻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朝鲜、印度、巴西九国大使,以及驻欧盟、驻联合国代表都是副部级,而其它国家基本都是正副司级。








扩展资料:

大使的主要职责是:同驻在国政府保持政治联系,促进两国正常关系的发展,研究驻在国的情况和内外政策,保护本国国家权益。大使享有代表野猜此本国和进行外交活动的权利,享有外交特权,同时,也有尊重驻在国法律、秩序、风俗习惯和承担不干涉该国内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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