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如何做账务处理?

如题所述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需遵循特定的会计准则。以下是建筑施工企业常见的账务处理步骤:
1. 购入工程物资:
- 借记“工程物资”科目(专用材料或专用设备子科目)。
-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 领用及退还工程物资:
- 领用时:
- 借记“在建工程”科目。
- 贷记“工程物资——专用材料”科目。
- 退还剩余物资时:
- 借记“工程物资——专用材料”科目。
- 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3. 自营工程领用物资的账务处理:
- 领用工程物资:
- 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
- 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 领用原材料:
- 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
- 贷记“原材料”科目。
- 同时转出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 领用商品产品:
- 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
- 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 同时确认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在建工程”科目的理解:
该科目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基建、技改等工程的价值。期末借方余额显示了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此外,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装修费用等,在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也在该科目核算。不满足确认条件的费用应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应按“建筑工程”、“待摊支出”、“安装工程”等设置明细科目进行详细核算。若在建工程发生减值,应在本科目下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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