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宋代文人敢于承担社会责任,追求个性自由,宋代士人都有参政的热情,经
科举考试而入仕是多数人的人生道路。入仕之后也大多能勤于政务,勇于言事。然而他们在积极参政的同时,仍能保持比较宁静的心态,即使功业彪炳者也不例外。因为宋人已把自我人格修养的完善看作是人生的最高目标,一切事功仅是人格修养的外部表现而已。所以宋代的士大夫虽然比唐人承担了更多更重的社会责任,也受到朝廷更严密的控制,但并不缺乏个性自由。他们可以向内心去寻求个体
生命的意义,去追求经过道德自律的自由。
其次,宋代文人采取了新型的生活态度。宋人有很强的传统观念和集体意识,结盟结党的做法得到普遍的认同。宋人认为个人的努力和贡献是整个传统或整个阶层中的一部分,应当受到理性和道德的制约。宋人的个体意识不像唐人那样张扬、发舒,他们的人生态度倾向于理智、平和、稳健和淡泊,事业顺利时并不“仰天大笑出门去”(李白
《南陵别儿童入京》),命运坎坷时也很少悲叹“出门即有碍,谁谓天地宽”(孟郊《赠崔纯亮》)。
王安石拜相之日即惦念着“霜筠雪竹钟山寺”(见魏泰《临汉隐居诗话》),相业正隆时又写诗追忆“江湖秋梦橹声中”(《壬子偶题》)。
苏轼暮年贬往荒远的海南,也不戚戚于个人忧患,食芋饮水,吟诗作文,创造出了他文学业绩中最后的辉煌。正像
范仲淹所说的,他们“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岳阳楼记》)。与唐人相比,宋代文人的生命范式更加冷静、理性和脚踏实地,超越了青春的躁动,而臻于成熟之境,而以平淡美为艺术极境。这些特征都植根于宋代文人的文化性格和生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