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包工头,去年工程干了一半,公司负责人,今年来了不让我们干了,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个包工头,去年工程干了一半,公司负责人,今年来了不让我们干了。可以协商、调解、仲裁、投诉、诉讼。
具体情况如下:
1、干了工程拿不到钱的,施工的一方可以向发包方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工程款;
2、如果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拒接支付的,则施工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注意诉讼解决的话,首先要看是否与发包方、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对具体工程款是否有约定,如有则按合同纠纷处理;
3、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则首先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工程是自己做的,然后向法院起诉申请对该工程进行审价,工程款以审价为准;
4、施工方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然后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拖欠的工程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第八百零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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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6
按照合同办,先把你做完的工程进行核算,然后根据约定,对项目部进行索赔,比如说你为这个项目所准备的各项准备工作,如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摊销等等,该提出赔偿要求的,就要求赔偿,
第2个回答  2020-03-16
你好歹也是包工头,这个还用问吗?他不让你们干了可以,但这半年的工程,工人们也要吃饭,这半年的工钱你一定要要求他给你,你明白我的话了吗?
如果他不给,如你手里有合同的话,那就法庭上见!
还有你要找人时刻盯着他,他要是敢逃跑,你就叫他们把这个老板先给我按下了,等到事情处理或者他给钱了再说,明白吗?
第3个回答  2020-03-18
你们当时做事的时候,没跟他签合同吗?像这样做工程肯定是要签合同的。他叫你做事承包给你,然后你下面一大帮人,人家都要靠你吃饭呢。像这样半途而废,你可以去告他,但是你没合同,没有凭证高也高不入。像你们这种不管大包工头小报告的调也这种意识,要有这种法律意识,你就打官司也要讲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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