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给老板当了挂名法人怎么可以签协议免责

已经是这样了,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吗

及时签订了免责协议,也并不能约束协议之外的第三方,这就意味着你实际上就是这个公司的法律代表人,虽然没有实际的控制权和管理权,但是你代持股权,本身来说你就是这个公司的法律代表人还持有股东,对外来讲是这样的。所以说你需要承担法律代表人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这个责任是不能推卸的。至于免责协议这个问题,主要是看免责协议的相关内容是可撤销的、待定的还是无效协议,即使这个协议的内容是有效的,也是你先对外承担法律代表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之后在和对方去谈这个责任的划分。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代理法人这个词是不具备规范的法律术语的。意思相对来说是比较明白的,代理就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的话对内就是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外呢是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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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挂名法人与实际法定代表人双方可以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免责条款。但是该挂名协议对外不产生效力,仅对签署协议双方内部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对抗其他善意相对人。因此无论该协议如何约定,也避免不了一旦发生纠纷时,挂名法人需要先行承担相应责任,再根据双方签署的相关挂名协议向实际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一般情况下涉及到公司应承担的民事相关责任,应由公司承担;个别情况如法人存在过错的话法定代表人还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涉及到公司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或一些行政处罚,一般首要责任人均为法定代表人。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相关协议(免责协议等)对外部虽然不产生效力,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至少可以保障挂名法定代表人在承担责任后向实际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以及可以对抗其他已知情相对人或者恶意串通第三人。协议中应明确实际法定代表人实际委托内容和委托行使权力的范围和方式,分别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委托费用和解除、追偿的条款。建议在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之前对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实际法定代表人、股东情况进行详尽的调查了解,尽量避免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2个回答  2018-12-06
是啊,没错。追问

那我要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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