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开四停四针对的是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也就是19座以下的车辆。
开四停四,是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实行的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
处罚:对于违法管控措施的外地车,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按自然日计算其违法行为,每天处罚1次(1宗),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广州新规定,大货车需要注意事项
15吨以上货车违规行经广、佛两高速路段将被罚。
2018年7月1日开始,广州环城高速以及广佛高速沙贝路段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及以上货车通行。2018年8月1日开始,公安机关将会对违法行为正式开始执行处罚,依旧是处以罚款200元及记3分的处罚。
广州省交警部门已在各个高速公路互通、出入口的重要节点做好绕行禁行标志和绕行提示标志的设置工作,货车司机可不要走错被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四停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