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部门包括:
1. 外交部办公厅:这是外交部的核心部门之一,主要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和内部协调。该部门负责文件的处理、会议的组织以及外交部的信息管理等工作。
2. 外交政策规划司:负责外交政策的制定与规划,根据国家利益和国际形势的变化,制定相应的外交战略和策略。该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协调,确保外交政策与国内政策的统一。
3. 亚洲司、欧洲司等区域司:这些部门主要负责相应地区的外交事务管理,与该地区国家建立并维护外交关系,促进双边或多边合作。例如亚洲司主要负责处理与亚洲国家的关系,欧洲司则负责处理与欧洲各国的事务。这些区域司对于我国外交关系的建立和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还包括外交秘书、新闻发言等部门也都是外交部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共同协作确保外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部门的设置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有所调整或增设。建议访问外交部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