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8年12月丢失一台笔记本电脑,电脑于08年3月购买,购价3999元.发现丢失后我拨打了110报案.后来我怀疑是我的一个同学拿走的,跟警方沟通后我找到那位同学,他也承认了,并答应把电脑找回来,认错态度很好.但他现在还被关在派出所里,而且公安局的领导对这件事非常重视.他今年21岁,是在校大专生,而且有迹象表明他可能不是第一次偷东西.像这样的情况,如果我不追究他的责任,他会不会被判刑?或者还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不被判刑?
有没有什么情况能让他只付罚金或者判缓刑?
盗窃笔记本电脑是否被判刑,取决于笔记本的价值及作案手段,如果价值达到犯罪地的刑事立案标准、入室盗窃等就会判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
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
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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