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必须收回原件吗

如题所述

发票作废必须收回原件。企业发票作废必须收齐所有联次的纸质发票,在纸质发票中加盖“作废”字样,并妥善保管。这样,报税系统以及纸质发票都完成了作废。对于要作废的的发票,已经加盖作废字样的纸质发票,不能私自销毁或丢失,必须妥善保管,企业可以单独存放,以备核查。发票管理要建章立制,设置台账并定期保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及相关账册等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第三十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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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8
发票作废必须收回原件。企业发票作废必须收齐所有联次的纸质发票,在纸质发票中加盖“作废”字样,并妥善保管。这样,报税系统以及纸质发票都完成了作废。对于要作废的的发票,已经加盖作废字样的纸质发票,不能私自销毁或丢失,必须妥善保管,企业可以单独存放,以备核查。发票管理要建章立制,设置台账并定期保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及相关账册等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第三十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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