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点小纠纷,受害人带着10几个人拿着砍刀和木棒来到我家,受害人先动手,混乱中出于保护自己,将对方一人砍成轻伤,我方也有人受伤,我方报警,派出所去后将我方砍人者治安拘留10天。请问派出所这样对吗?对方上门砍人我们算不算自卫?如果对方起诉我们,我们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们现在应该收集哪方面的证据对以后起诉有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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