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违约,甲方拒支付工程款,民工来向甲方索工资,怎么办

各位前辈你们好!我单位是甲方,有一项大型住宅工程,分别找了若干施工队同时施工。
并且《施工合同》约定,钢材必须买甲方提供的。而在另外的《钢材供应合同》中,约定施工队取用钢材3日内付清货款,超出3日每延误五天加4%的违约金。
其中M施工队,他们只施工了几个月,他们的投资人突然停止投资,他们没有钱买材料,所以就停工了,也再没有能力继续施工了。
按照行规,我公司计算了应付的工程款(这其中也许扣除了延误工期的罚款,详情我不清楚,这不是关键问题);而他们一直没有支付钢材款,所以扣除钢材的货款加若干4%的违约金。最后只需付M施工队100多万。
这时施工队说,他们的投资方先期投资了200多万。相当于赔了100万。所以他们肯定无力支付民工工资了。
现在民工向甲方索要工资。影响了我们正常工作。不到迫不得已,我们不能报警,因为不想激化矛盾,逼迫得民工们做出过激行为。但是他们的工资真的不该由我公司负责的;我公司也没有能力帮助他们,因为由于M公司停工,我们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也是很严重的。
我们该怎么办,如何才能妥善处理这件事呢?谢谢!

  发包人应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赋予了民工们“越位”向发包人索要工资的“权利,其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其中的“实际施工人”,即指在建设工程中实实际际做了工、付出了劳动的务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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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23
唯一的办法就是和工人们讲清楚,工资应该找聘请他们工作的施工单位去追讨.你们是无法出这个钱的.他们不断找你们,只能拖延了时间,最终还是不能从你们这里拿到钱.

介绍或请劳动监察部门的人去和这些工人做解释.

相信,工人们最终是会明白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这件事
如果走法律程序,按照现行法律及国务院相关规定
截止施工方停止施工的日期,之前民工的工资应当由甲方先行支付,但是之后的因为停止施工,甲方可以视乙方违约解除合同,之后就不存在工资问题了
至于损失部分,甲方支付以后可以向乙方追讨

上面是法律范畴的,仅供参考
对于民工问题,月长石也没有多的办法,民工死脑筋,工作拿工资他们认为天经地义,不过确实,拖欠工资也不好,影响恶劣还违法。
出于保护民工利益考虑,仅给予法律解释,社会学问题......不再多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0-23
具体问题可以请律师介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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