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怎么还
1、有还款意愿的学生可向所在地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还款申请。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提前还款申请签批意见。
3、将申请及签批意见寄国家开发银行经理审核(原件另寄),测算学生的利息。
4、得知自己贷款所需利息后再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提前还款申请书”和“自主还款协助扣划通知书”。(还款申请书和通知书电子档可在"在线申请"中下载阅读)
5、学生将还款金额存入借款时在指定银行所办理贷款存折的账户里并把还款的钱划转到国家开发银行账户上。(工作人员会指导学生操作)
6、把汇款的回单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证明已还款。
7、中国开发银行的客户经理提出意见后,报开行处长审批。
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违约后果
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④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