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未提前三天直接走,扣三天旷工的钱,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会受理吗?

如题所述

产生劳动争议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这情况即使受理,你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违法行为的三天工资的话,不会得到支付。
试用期不提前三天告知直接走人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扣除你三天工资作为违法行为的惩罚代价,从法理和情理上说得通。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劳动管理制度作支持,则合情、合理、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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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5-26
试用期员工未提前三天通知而直接离职,公司扣除其三天旷工的工资作为违约金,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存在争议的。因为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双方都应当提前告知对方,并且应当遵守约定的解除办法和程序。如果员工没有提前告知,公司通常也不能随意扣除员工的工资。

如果员工认为公司的扣款是不合理的,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一般由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员工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会对双方的证据和意见进行审核,最终做出裁决。如果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扣除员工工资的行为是不合理的,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返还员工被扣除的工资等。
第2个回答  2023-05-27
会受理。但是,你肯定败诉。
第3个回答  2023-11-24
不提前通知显然不对,但如果扣发三天已出勤的工资也不对。只是这么一点钱去申请劳动仲裁是否经济?不如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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