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分包拖欠工资总包责任是:(一)依法分包的,总包方应在未支付工程款限额内承担劳动者的工资垫付责任;(二)违法分包的,总包方应对劳动者的工资负连带支付责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 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