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不可以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法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法票或者销售法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