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二、第二套房契税各类型房屋均价低于各区的房管局市场指导价的收费标准为:
1、面积小于90平米买方首套房子契税:评估价格的1%;
2、面积大于90小于144平米买方首套契税为:评估价格的1.5%;
3、高于该区的市场指导价格,面积大于或等于144平米,买方不是首套二套房产契税或二套以上房产契税:评估价格的3%。
三、契税缴纳的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四、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以房子总价为计税基础,契税的基准税率是3%。非一线城市90平以下二房契税为1%,90平以上为2%。长沙只要是二套房,不管面积大小,通通都要交4%的契税。北上广深二房契税,统一按照3%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