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免疫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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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经常听到"免疫"一词,一般会简单地认为免疫就是指人体的抵抗力,但对免疫的真正含义并不十分了解。从本质上讲,免疫是指机体的一种生理性保护功能。它包括机体对异物( 病原生物性或非病原生物性的)的识别、排除或消灭等一系列过程。这种过程可能引起自身组织损伤,也可能没有组织损伤。概括起来说,免疫系统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三方面,即防御功能、稳定功能及免疫监视作用,这些功能一旦失调,即产生免疫病理反应。据古书记载,人们早就发现了在传染病流行的过程中,受到传染得病而幸免于死亡的人,以后对这种传染病就有抵抗力,当该病再流行时,他可以安然无恙。这种现象,在天花的流行中大概最容易被人们发现。因为得过天花的人多半会留下麻子,有麻子的人几乎不再得天花。这就好像交过税可以不再交税,尽了义务就可以免去再尽该种义务一样;于是人们使用“免疫”这个词(它的涵义是“免除债务”,“免去义务”)来表示这种现象。

机体的免疫能力可大致分为特异性免疫与非特异性免疫两种,两者是密切联系的。非特异性免疫是生物在种系发展过程中不断与病原微生物斗争中形成的,并可遗传给后代的一种免疫功能。它是与人体的组织结构和生理机能密切相关的。特异性免疫是机体在后天受内外环境因素的刺激而获得的免疫功能,它能识别再次接触的相同抗原,并作出相应的反应,它需要在高度分化的组织和细胞的参与下才能完成。

免疫学(immunology)是研究机体自我识别和对抗原性异物排斥反应的一门科学。传统免疫学起源于抗感染的研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医学家借用拉丁语immunis表示免疫(immunyty),其原意为免除税役,转意为免除瘟疫。在以后长在半个世纪的历史时期内,免疫一直被理解为机体的抗感染能力,被描述为宿主对病原微生物的不同程度的不感受性。

   20世纪中期以后,免疫学的发展逐渐突破了抗感染研究的局限。事实上,机体不仅是对微生物,而是对各种抗原都能够进行识别和排斥,以维持正常的生命内环境。所以,免疫是机体识别和排斥抗原性异物的一种生理功能。

  现代免疫学认为:人体内存在一个负责免疫功能的完整的解剖系统枣免疫系统,与神经和内分泌等其他系统一样,这个系统有着自身的运行机制并可与其他系统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维持机体在生命过程中总的生理平衡,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生理功能。

   1.免疫防御(immunologicaldefence)指机体排斥外源性抗原异物的能力。这是动物藉以自净、不受外来物质干扰和保持物种纯洁的生理机制。这种功能一是抗感染,即传统的免疫概念;二是排斥异种或同种异体的细胞和器官,这是器官移植需要克服的主要障碍。这种能力低下时机体易出现免疫缺陷病,而过高时易出现超敏反应性组织损伤。
  2.免疫自稳(immunololgicalhomeostasis)指机体识别和清除自身衰老残损的组织、细胞的能力,这是机体藉以维持正常内环境稳定的重要机制。这种自身稳定功能失调时易导致某些生理平衡的紊乱或者自身免疫病。
  3.免疫监视(immunologicalsurveillance)指机体杀伤和清除异常突变细胞的能力,机体藉以监视和抑制恶性促瘤在体内生长。一旦功能低下,宿主易患恶性肿瘤。
  近几十年来,免疫学以其辉煌的成就令人瞩目,免疫学技术的优势有力地推动了医学和生物学各领域的研究,并促进了临床医学的进步。目前,免疫学已经成为医学和生物学领域的带头学科之一。

为此,我们可以把免疫的概念归纳为:免疫是机体的一种保护性生理反应,其作用是“识别”和排除抗原性异物(如病原微生物,衰老的自身细胞,突变产生的异常体细胞等),以维持机体内环境的平衡和稳定。免疫反应在正常的情况下对机体是有利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造成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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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5
自天然耐受现象的发现,克隆选择学说的提出为免疫生物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使现代免疫学的发展方向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免疫学从抗感染免疫的概念中解脱出来,进而发展为生物机体对“自己”和“非己”的识别,藉以维持机体稳定性的生物学概念。这一发展时期自60年代迄今发现了胸腺的免疫功能,确认了淋巴细胞系是重要的免疫细胞,阐明了免疫球蛋白的分子结构与功能。从器官、细胞和分子水平揭示了机体另一重要生理系统,即免疫系统的存在。30余年来,对免疫系统结合与功能的研究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对生物学和医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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