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如题所述

我觉得提高创新能力需要在社会评价机制,优惠政策,税收等相关政策上做出重大改进才有可能。

    首先说说税收吧,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对于创新来说可能是最差劲的政策了。为什么这么说呢?举个例子来说,比如某公司发明了一个新的控制器,其功能略强于西门子公司的同类产品,可是因为产品可靠性不够完善,知名度远远逊色于西门子公司,所以西门子的产品可以卖到5000元,而国内公司的产品顶多卖2800元。按照现行税收政策,此公司因为是新研发的产品,其增值税抵扣基本为零,所以他的的综合税率接近40%,按理说,就算40%的税率,因为成本低,利润也应该很可观才对吧?其实不然。新产品其研发服务成本是极其高昂的,而且初期产品因其可靠性和功能完善性不足使得其服务费用极大,往往这种公司都会在几年内都是巨额亏损。而西门子则不然,一是他们的产品本身就比较成熟,所以技术服务成本并不大。二是西门子产品的生产研发一般都在本国完成,而在国内只是一个销售与技术服务的机构,他们很容易转移成本,使得产品的综合税率远远低于国内公司,使得他们在中国甚至可以获得比他们本国更大的竞争优势,可以轻易击垮国内的任何竞争对手。所以在中国就有个很怪的现象,就是外资往往成为依法纳税的典范,从而获得政权强力支持;而国内公司则是各种逃税山寨横行,是政府千方百计想要惩罚打击的目标。这简直是世界奇闻了。

    优惠政策。近些年地方政府太过于注重升官发财,对于可以带给他们极大gdp份额的国外巨头推崇备至,各种优惠政策罄竹难书。而国内创新型公司短时间内很难做大,所以对于官员的提升基本没有什么意义,也许这些本地产业发展起来对于未来十几年后会极大带动当地产品升级发展,但中国现行官员任职采用的是最彻底的流管制,官员对于所任职的地方功利性的极强的,感情则是极淡薄的。那种损自身仕途而回报地方的想法根本就不会有。这种对于国内企业竞争对手的单方面优惠政策当然会极大打击国内创新型企业。

    社会评价机制非常关键。近些年中央政府还是希望发展国内创新型企业的,所以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可惜的是,谁的企业算是创新型企业,谁该得到这份优惠政策,这个问题更大了。你让官老爷们做生意,他们所要的只有gdp而已,他管你创新部创新呢。所以最终整个政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落到实处,从而最终成为了官老爷手中的一个值钱的筹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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