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凡经过实践证明的一切认识都是客观真理,具有不可推翻的性质」? 真理不也是相对的吗?怎

为什么说「凡经过实践证明的一切认识都是客观真理,具有不可推翻的性质」?
真理不也是相对的吗?怎么不能推翻?

1.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并强调了真理是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具有客观性。
既然是客观的,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具有不可推翻的性质。

2.真理具有相对性,强调其具体性和条件性,说明真理不是孤立的、无条件的,是与一定的条件联系在一起,真理有一定的适用范围。
真理在其条件和适应范围内,具有客观性,不可推翻性。
3.真理的客观性与真理的条件性、具体性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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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1
楼上的朋友们连这两个基本概念都没理清啊。真理是相对的,意思是受限于实践条件、社会历史条件等有限性,人类不可能穷尽一切真理。而真理又是绝对的,意思是真理是唯一的,是客观存在的,因为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所以在实践所限定的条件下,被证实的真理就是绝对的真理,如果搞错了适用条件,真理也会转变成谬误。比如牛顿力学适用于宏观低速,它就是真理,但在微观或高速的条件下,它就成了谬误。就这么简单。
第2个回答  2014-11-28
我认为真理应当是绝对的,是不可推翻的。但能被实践证明的也不一定是绝对真理,许多绝对真理是无法被实践证明的,因为人能实践的范围太有限了。
第3个回答  2021-07-19
这个是真理标准的确定性概念,这里的实践指的是漫长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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