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从学校毕业工作两年半没有签劳动合同,今年2008年公司让我们签了一份关于业务员的责任书,里面有销售员如果货物有收款问题造成死账的赔偿条款。问这些条款合法吗,我这责任书在没有签劳动合同书的前提下合法吗。公司在2008年初让我们签了,问这种责任书有依据吗。因为公司到现在还没给我们签劳动合同

责任书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责任书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月工资。同时责任书没有法定依据,其规定的赔偿条款也不可能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对责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为两个意义。一是指社会道德上,个体份内应做的事,[1]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与他人有或远或近的关系,都因不同的社会身份而负有不同的责任。责任产生于社会关系中的相互承诺。这种承诺,表现于社会的方方面面。责任可以来自对他人的承诺、分配的任务、上级的任命、职业的要求、法律规定、传统习俗、公民身份、道德原则等。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当事人对共同产生的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引起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连带责任可能基于合同产生,也可能基于侵权等产生。连带责任的意义在于增加责任主体的数量,加强对受损人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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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03
责任书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责任书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月工资。同时责任书没有法定依据,其规定的赔偿条款也不可能有法律效力。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8
三个问题:
第一,公司不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按照规定,不签署劳动合同,你们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公司还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第二,业务员责任书与劳动合同并无直接联系。无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制度、纪律规定,如是合法制定,也应受到保护。

第三,因公司业务造成的呆坏死账,其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应当由公司承担。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公司不能追究员工的责任。因此你说的责任书中这样的规定不合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1-03
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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