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满试用期,公司扣工作服折旧费,请问合法吗,这钱我们该出吗?谢谢《《《

刚进去 时只说没做满六个月是要扣工作服钱的但没和我们说六个月后是要扣折旧费的,也没有一份正式的文件给我们看过,,现在我们按正常手续辞职了,突然和我们说要扣折旧废,我们觉得这很不合理,,希望能在你们这里寻求帮助,先谢谢了,

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的!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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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07
我个人认为,既然都辞职了,这个事情就不妨理论理论。
原则上说,你这种情况确实是有的,但是如果公司严谨办事,事先该说清。
辞职以后再说这个事情,不免公司不占理,那你就可以争取一下,把钱要回来,因为你的道理是更容易立得住的。
第2个回答  2008-1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扣押身份证,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劳动者的押金,服装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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