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迟缴增值税的法律规定

你好 哪位大虾指点一下 最好是给个网址 关于延迟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哪个法律条文里规定了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对于迟缴增值税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税务局管理中,你们这种情况一般处于500-1000元的罚款,对延迟缴纳的增值税按日加收滞纳金。
第2个回答  2008-11-07
延迟缴纳增值税需要经过税务局报批的。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这个是关于延迟申报缴纳税款的规定,需要提前向税务局申请的。
第3个回答  2008-1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新征管法)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这个是关于延迟申报缴纳税款的规定,需要提前向税务局申请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补充:
对于迟缴增值税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税务局管理中,你们这种情况一般处于500-1000元的罚款,对延迟缴纳的增值税按日加收滞纳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5个回答  2008-11-07
要交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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