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请注意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

(一)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个人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思想。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内部个人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
它的基本要求是:凡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社会劳动,社会在做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以后,以劳动作为同一尺度,按照劳动者为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实行“按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
1、按劳分配的客观必然性
(1)、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按劳分配的根本前提。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条件。
(3)、社会主义劳动的谋生性质和人们劳动还存在本质差别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依据。
2、按劳分配的作用
按劳分配是人类历史上分配制度的一场深刻革命,它从根本上否定了几千年来“不劳而获”的分配关系。实行按劳分配对建设社会主义有着巨大的历史作用。对此,列宁曾高度评价道:“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简单的、十分简单和明显不过的真理,包含了社会主义的基础,社会主义力量的取之不尽的源泉,社会主义最终胜利的不可摧毁的保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有着重大的历史作用。突出表现在:
第一,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第二,有利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
第三,有利于反对剥削,推动社会进步。
当然也要看到,按劳分配有其负面效应。以劳动为尺度分配个人收入,通行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的商品等价交换原则。由于各个人的劳动能力大小不等,向社会提供的劳动量也自然不等,因而领得的报酬必然存在差别;同时,各个劳动者的家庭负担不同,即使收入相等,他们的生活也会存在差别。因而实行按劳分配必然产生富裕程度的不同,从而形成事实上的不平等。如果不注意进行社会调节,就可能形成贫富悬殊的不正常局面。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特点
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思想是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中期提出的。当代社会主义同马克思最初设想的社会主义有明显的差别。最大的差别是,我国目前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而不仅存在多种所有制形式,也广泛存在商品货币关系。这样,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实行的按劳分配必然与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的按劳分配有着不同的特点。
(1)按劳分配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社会。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是在全社会实现了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在社会范围内,按照同一标准,由社会直接分配个人消费品。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个人劳动不能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劳动者只能通过各自所在的企业向社会提供劳动,而每个企业的集体劳动只是局部劳动,还不是直接的社会劳动,其社会劳动的性质,只有通过产品的市场交换实现其价值后才得到转化和实现。因而,劳动者个人收入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贡献大小,而且还取决于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因此,不同企业的劳动者会出现同工不同酬的情况。
(2)按劳分配的标准,只是企业内部统一而不是社会统一。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是社会按统一的标准向全体劳动者分配个人消费品,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企业都是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都有自己特殊的经济利益,衡量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标准及报酬标准只能由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这样,按劳分配还只能在企业内部实现,不可能实行全社会统一标准分配。
(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商品货币关系的存在,按劳分配还不能像马克思所设想的那样采取劳动券的形式来进行,而必须借助于货币形式来实现,即通过劳动——货币(工资)——商品(个人消费品)的交换过程来实现。这样,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不仅取决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状况,还会受到市场(商品、劳动力等)供求和物价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
总之,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条件与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有很大不同,这就使按劳分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内容更加丰富,表现更加复杂,但这些条件并未改变马克思按劳分配思想的伟大作用。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理论,对于我们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个人收入分配关系,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4、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
按劳分配原则是通过具体的劳动报酬形式实现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存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不同形式和实现形式以及其他客观经济条件,按劳分配也存在多种实现形式。
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中,按劳分配的具体实现形式主要是工资、津贴和奖金。
在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广泛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其分配形式是,承包户将一年的收入,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向村集体交纳各种提留,剩下的是农民自己的收入。即通常所说的“交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在剩余归己的部分中,除去生产基金和积累基金,便是消费基金。在这部分消费基金中,主要是按劳分配性质的收入,同时也包括农户投资所带来的经营性收入。
此外,在少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方和乡镇企业里,也有采取工资、奖金、津贴、股息、红利等报酬形式的。根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包括:(1)基础工资或称保证工资;(2)职务工资,这是工资的主体部分;(3)工龄工资亦称工龄津贴。此外,还有各种形式的奖励工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年薪制作为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将日益充分发挥出来。工资形式也将更加灵活多样,符合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新的派生工资形式,如刺激工资、利润分成工资、福利金等,都会成为我国未来按劳分配的补充形式。
为从根本上理顺个人收入分配关系,必须积极地推进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转换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内部的分配机制。国家的工资分配政策是“在确保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国民收入的增长、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一方面加强对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另一方面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工资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有计划的增长。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要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建立与其相适应的工资制度。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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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03
同工同酬,多劳多得。
第2个回答  2008-12-07
多劳多得(包括劳动的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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