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1-28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根据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第2个回答 2019-04-03
前提条件有几点:一、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购买生产材料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
符合以上两点后给你举个例子
你企业购进生产手电筒零件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金额为100000元,对材料加工后得到产成品手电筒进行销售,销售金额为200000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2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不计其它运费及包装费等其它成本,如有请计入原材料成本中)
会计分录:1.购进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83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7000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100000
2.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6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xx
贷:库存商品
xx
ps:产品生产过程的领料及生产完成后的入库等省略
你要交的增值税为34000-17000=17000元
如果你没有取得进项税发票是不能抵扣的,如卖原材料的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他就开不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情况你就只有全额交销项税了。34000元
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3个回答 2019-01-28
这个你考虑得不对。施工单位进材料交13.79元是进项税,施工后甲方给8.62元对施工方来说是销项税,销项税减进项税是应纳税额,也就是说,你单位就这笔业务那少的5.17元,抵扣了施工方的应纳税额,少交了税款。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