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政策后《独生子女证》是否可办理?需哪些资料?

如题所述

二孩政策以后,对于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符合国家政策的孩子,还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等资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一、国家法律明确二孩政策实施时间,明确对于政策后出生孩子取消申请《独生子女证》

《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æ”¹é©å®Œ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七条(1),明确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

《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æ”¹é©å®Œ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十五(2)条明确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二、政策前出生的孩子,符合当地政策可根据当地计生政策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

以北京为例子,当地《北京市全面两孩政策解答》第七、十、十一条(3)的回答可以了解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于《独生子女证》相关政策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优待政策;

(二)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出台新规定前,仍可以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相关规定,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政策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再生育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此前已经享受的奖励费不退还。

三、《独生子女证》办理具体流程,需要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为准

以重庆市为例子,当地《关于印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五条(4)明确当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1寸近照两张;

(四)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五)婚育情况书面声明。

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双方应共同向申请人双方各自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无工作单位的,夫妻双方应共同向申请人双方各自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参考流程如下:

引用资料

    《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七条.中国政府网

    《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十五条.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全面两孩政策解答》第七、十、十一条.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五条.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