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主任和社区民警是互助的关系,但是工作范围和行使权力是独立分开的。社区或街道的治安管理,需要社区民警帮助。社区民警办公涉及到的一些办公场地,经费等问题需要街道办主任审批。
街道办主任级别:
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下属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正县处级别,相当于普通的县长、区长级别。
地级市、准地级市下属的街道办事处是正科级别。相当于普通的乡长、镇长级别。
社区民警是职务,行政级别根据警衔判定。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人民警察警衔共设五等十三级:
总警监、副总警监;
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警员(一级、二级)。
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领导,行使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赋予的职权。
街道办事处的任务如下:
(一)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
(二)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三)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社区民警是公安派出所从事治安防范、管理和群众工作的主要力量,主要承担六项职责任务,即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应急救助服务。
社区民警主要处理自己辖区内居民发生的一些矛盾或者其他一些村委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