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手续怎么办理最省事

如题所述

毕业生择业期为两年,在择业期内,可用毕业时学校发给本人的《就业协议书》随时与用人单位或各级人才市场签约。
毕业生与市属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的,《就业协议书》须加盖用人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市区非公有制单位接收毕业生时,应委托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做人事代理,并在《就业协议书》上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在区属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协议书》上须同时加盖区人社局毕业生调配专用章。
毕业生与县(市、区)所属用人单位达成协议或委托县(市、区)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做人事代理的,《就业协议书》须加盖用人单位及县(市、区)人社局毕业生调配专用章。
报到
省内院校毕业生(2011年及以后毕业),到县(市、区)就业和到县(市、区)人才中心存放档案的,持《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直接到县(市、区)人社局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其他毕业生到石家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外省、市院校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当年招生底册复印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章要清楚可认),毕业院校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提供。
在两年择业期内未签约的毕业生,请持本人《户口本》和《就业报到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将毕业生人事关系及档案转至毕业生户籍所在县(市、区)人才市场进行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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