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中没有对方签字的结算单该怎样打官司?

我是开租赁站的,租赁钢管,经常会遇到些不靠谱的包工头,租赁我的钢管不给我算账,拖欠好几年的都有!我这只有租赁合同和入库单,自己计算的结算单,该怎样打官司?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当事人一方以结算单、收货单等主张价款,对方对单据上标的物签收人的身份持有异议的,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和相关证据,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及合同履行事实作出判断。
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当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通过诉讼来解决合同纠纷的也越来越多,而且这种方式效力更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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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02
须看合同约定的结算确认方式,如果是以租用时间结算的,那么你持有的出库单和入库单(须对方赁用人签字确认),即可以形成证据链了(可以证明相应事实了),对方不按约定结算租用费时,则可以起诉。
建议:如果证据不足(不能形成证据链时),先不要打官司。可以去与对方友情协商,结算费用,如果对方一时支付能力不济时,可以让对方出具欠据。再以欠据起诉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第2个回答  2020-08-01
合同纠纷你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打官司是必输无赢的,特别是你连对方签字的结算单都没有,更别说其他有力的证据,你这种情况只能看对方的人品,能拿回多少钱都可以自我安慰,还是好人多。至于对方不认可的,正常情况下不管是法院还是侓师也都没办法,只能自认倒霉,下回注意。
第3个回答  2020-08-01
没有对方签字的话,就不会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说要维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
第4个回答  2020-08-02
可以凭合同和入库单诉讼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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