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可不可以办理烟草许可证

公职人员可不可以办理烟草许可证

公务员法第53条,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如果你们单位参公管理,按此规定执行。如果不是参公的,能否开公司或兼职,以本单位规定为准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需要;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特种烟草专卖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业务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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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法律)第五十九条第十六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律)第三十六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法规)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公职人员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因此,公职人员是不可以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等从事营利性活动。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法律)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律)

第三十六条 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法规)

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第2个回答  2018-06-11
不能,
政府公职人员不得经商。
第3个回答  2018-06-11
不能。 公务员不能从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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