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是全国性质的,每年可以报考2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场。
报考资格: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
3、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说课分为:面试、试讲)。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报名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
扩展资料:
领取证书:
取得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由个人保管。
取得普通话等级考试相应证书并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即可。
如果“教育学”、“心理学”两门科目在学术学习过程中曾修过,并取得合格成绩,则可以不参加考试;或者参加相应的自我反省。此类考试申报时间的公布通常与申报时间非常接近,因此有必要与教育局人事科和政工电话保持密切联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