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某居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营业外收入80万元,与收入配比的成本4100万元,全

年发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共计700万元,营业外支出60万元(其中符合规定的公益性支出50万元),20×8年经核定结转的亏损额30万元,20×9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这个怎么算呀

会计利润=5000 80-4100-700-60=220(万元)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220 × 12%=26.4(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是26.4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20 50-26.4-30)×25%=53.4(万元)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在3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
扣除限额=(5000+80-4100-700-60)×12%=220×12%=26.4(万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20+(50-26.4)-30=213.6(万元)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13.6×25%=53.4(万元)。 单位2019年利润总额=5000万+80万—4100万—700万—60万=220万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220万*12%=26.4万,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26.4万=23.6万
应纳税所得额=220万+23.6万=243.6万
企业所得税=243.6万*25%=60.9万净利润=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
以前年度亏损额弥补不影响当年的净利润,只是影响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
扩展资料:
所得税是指企业将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所得税法规定的标准向国家计算缴纳的税金。它是企业利润总额的扣减项目。 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利润。
净利润的多寡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利润总额,其二就是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净利润多,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好;净利润少,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差,它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年度会计利润仅指当年度的净利润,是“本年利润”账户年末未结转前的余额。本年利润年末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后,扣除本年已分配的利润和上一年度的亏损是“年末未分配利润”。
税法规定,本年利润总额可以先扣除(弥补)前五年内的亏损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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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6
会计利润=5000 80-4100-700-60=220(万元)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220 × 12%=26.4(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是26.4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20 50-26.4-30)×25%=5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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