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更名后之前开出的增值税票及公账进账问题

我司最近申请更名了(工商局的注册号不变,仅公司名变了),工商这边已经更名成功了;现在马上9月份了,有的客户结款时间比较长,从4月份开给客户的增值税发票现在钱都还未到公账,如果以后客户转账过来银行账户跟企业名称都不能与开出给他们的发票匹配,所以我们担心更名后会不会影响公账收货款?或者就算不影响收款那么开出的票会不会有问题?现在我们只是完成了工商局那边的名字变更,新的公章也没刻,也不敢轻易去国税和银行做更名,烦请专业人士解答!非常感谢!

1、国税那边还是要按规定规定进行变更。只要税号不变,国税系统会默认变更前后仍是同一家企业的。所以之前开出的发票仍是可以使用的。

2、银行账户在一段时间内仍是可以继续使用老企业名称的。所以可以让客户打款进原来的老户名的。如在本年度内仍未汇款回来跨年,而账户必须变更的话,也可以向对方出具一份公函,讲清企业名称变更情况,加盖新老公章后,让对方汇款到新账户上也可以的。我们在实践中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很顺利,客户也很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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