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和户口本借给别人有什么风险?

如题所述

可能有风险

会遇到什么风险,

1.先说一下房产证借给别人:

对方拿了你的房产证,他可能知道你的身份证号码和你的婚姻状况,以及你的配偶和其他家庭成员。如果对方是坏的,你可以通过假身份证、结婚证和你配偶的身份证。用那些和你的房地产许可证。他可以把你的房子卖给别人,或者他可以拿那些文件到银行或当铺去抵押你的房子,拿钱走人。

然后说一下户口本借给别人遇到的风险:

首先,要妥善保管好户口本和身份证,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便。至于危险,它取决于保管人的法律意识来判断,错误地使用另一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户口,是违法的。

请参阅居民身份证法律的有关条文(户口登记亦适用):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欺骗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至少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诈骗的;

(二)购买、销售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伪造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

第十八条伪造、伪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为居民身份证或提供服务的公民的个人信息记录,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拘留十日以下,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单位犯前款罪,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超过10天拘留不到15天,并被罚款十万元至十万元,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前两项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根据案件的严重性,根据案件的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发放、验证等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违反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公民身份证号或者信息的非法变更,或者故意在居民身份证上发布虚假信息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有关规定,核实、没收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了解居民身份证的生产、发放、检查和扣押情况,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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