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里“……反而失去生命,……得着生命”的原句是什么?

如题所述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出自《圣经》马太福音。

基督徒被命令要丧失自己的性命。这代表他们要慎重地将自己的生命,交给神与神的国度。拦阻你服事神的最大阻碍之一,是你对自己的「合法权利」之看法。这是指那些你自觉有权享受或拥有的权利。对于你不在意的事物,要交出主权给神并不难,因为对你而言,失去那些不算牺牲,是否拥有它们根本无所谓。难的是把自己心爱的东西交出去,这些东西会挡住你顺服神的旨意。举例而言,住在子女身边很好,但神却要你去另一个城市,或另一洲宣教。能够睡饱固然好,但也许三更半夜来了一通电话,有人在伤痛中需要安慰。

你可能自以为有权拥有某些物质,然而,神可能要你为了他的事工,把所有财产全交出去(马太福音十九:21)。耶稣在这方面完美地作了生命的榜样。他有权利在天堂享受尊荣,但他没有视之为应享的权利,也没有认为放弃的代价太大、牺牲太重(腓立比书二:5~11)。结果,神高举他,并把救恩赐给这破败的世界。这世界是否说服你要保护某种权利?你是否试着想拯救自己的生命?你是否注意到,如果你真的如此行,你将失去神要你拥有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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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0

    原句:

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

《圣经》(Bible)是神所默示的,是犹太教、基督教的经典。最初出于希伯来文kethubhim,原意为“文章”,后衍意为“经”;希腊文作graphai,拉丁文作Scripturoe,汉译作“经”.

圣经是犹太人和欧洲人的信仰经典,讲述古时犹太人的历史,并记录先知预言。[1]  当犹太教经典大量译成希腊文本后,希腊文ta biblia(复数,原意为“诸书”)遂被用以专指这些经典;拉丁文衍为单数词Biblia,后成为犹太教、基督教正式经典的专称,汉译作“圣经”。

《圣经》是一本相当厚的书,页数跟字典差不多,但其实《圣经》不只是一本书,而可以说是一套有66本的丛书。其中有长有短;有古老的作品,也有较近期的作品,内容包括:历史、诗歌、哲学,甚至私人信件和讲章。[2] 

犹太教的正式经典,包括律法书5卷、先知书8卷、圣录11卷三个部分,故通称《泰纳克》(Tanak,系Torah、Neviim、Ketuvim三部分的首字母组成),又称“二十四书”。

基督教的经典,包括《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旧约圣经》即犹太教的《圣经》,是从犹太教承受下来的。全书卷数和次序,基督教各派略有不同。《新约圣经》是基督教的经典,共27卷,包括记载耶稣生平、言行的“福音书”,叙述早期教会情况的《使徒行传》,传为使徒们所写的《书信》和《启示录》。《旧约圣经》里面有39卷,《新约圣经》里有2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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