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通过,签了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也没有盖公章,这个被辞退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如果是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那是不是都要一样的要求赔偿呢?
今天呢我们就分3个部分,跟大家一起来分析一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
首先第一部分,在法律规定当中,试用期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部分试用期如果被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
第三部分试用期,被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必须证明的6个事项

首先我们还是来看法条,劳动合同法第21条在试用期中,除了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外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那我们先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
它实际上是说,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不仅针对试用期的劳动者,不管你是试用期还是转正之后,只要有下面的情形,公司都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第一点就是针对试用期的员工在试用期,只要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点就是你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三呢就是严重失职,隐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第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对完成你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或者呢用人单位已经提出来了之后,你拒不改正的
第5点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因为存在欺诈胁迫等一系列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6点呢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的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是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后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点就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起码以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点呢就是我们前面讲过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公司培训或者调岗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也就是说你在试用期公司可以以39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也可以以40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那第二个问题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到底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呢
分情况来讲,如果公司是依据我们上面所说的3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来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即使能够证明他的解除理由成立,也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这就是为什么在试用期,用人单位最常用的解除方式,就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公司认为这个解除理由只要成立,就可以以0成本解除员工,之后再去招聘新的员工,以达到利用试用期,降低用工成本的目的

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如果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跟你解除劳动合同,他需要证明哪些内容
第一就是双方是,否有约定试用期,约定的试用期是否合法
第二公司在解除你的时候,有没有书面告知你,是因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的
第3 公司是否有在你入职的时候,给你发送过录用条件
第4 公司发送给你的录用条件,是否大部分是清晰明确
可以量化的内容
第5 公司是否在试用期结束之前,对你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是否是客观的
第六公司是否在试用期届满之前,向你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以上的问题答案都是否定的
那么此种情况,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而且公司已经给你发了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话,那么可以准备材料申请劳动仲裁了,如果需要劳动仲裁协助,可以找八法维薪!专业劳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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