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拆迁,房子没到期,房东应不应该赔损失

如题所述

应当赔偿损失。
首先,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国家征收拆迁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作为出租人的被征收人对租赁关系享有法定的单方解除权,可以直接根据《合同法》第96条规定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自通知到达承租人时合同即解除。
其次,对于损失赔偿或者补偿,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依据《合同法》第97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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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29
当然,他违反了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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