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私人企业打工的,老板不辞工,各种理由,说辞工要排队什么的,怎么办?真的有事要走,做两年了。

如题所述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终止的书面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出具,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造成损害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但如果劳动者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服务期的,劳动者在服务期未届满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综上: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服务期限的,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但是最好让用人单位出具解除的书面证明,并且如果有挂在用人单位下交五险一金的话也要停止。(1608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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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制订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您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同时一次付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第2个回答  2019-03-02
厂里的规定一般是试用期7天!过了7天后正式试用1-3月,
1.如果你没有过7天试用!你可以直接走,厂里不给工资!
2.如果成为正式试用,辞工必须提前半个月以上提出,否则按急辞工处理,扣半个月工资!
3.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完全有理由提出辞呈!
第3个回答  2019-01-26
压着你工资呢吧,不让辞的话,要么你直接走,工资不要了;要么换种方式要工资,比如这个理由说自己有急事,需要用点钱,跟老板借点钱。钱到手,你可以走了追问

走都不让走,他还愿意借钱给你,什么都说了,有事回家,就是让你排队,

追答

那还犹豫什么啊,自己走人就行了呗,难不成你舍不得这份工作?不想辞职再找工作

第4个回答  2019-03-13
如果企业无正当理由一直拖你,不让辞欠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反映情况,看看那边能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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