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不得转让和继承,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不得出租。意味着就算房屋完成了过户,因为所购买的房屋已经登记了“居住权”,买房者也可能无法入住。同时,你住在某个地方也不意味着你拥有对这个房屋有居住权。
而且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条件下,居住权才会“消灭”。其余条件例如出售房屋,转租房屋等,居住权不会产生变动。
“居住权”对二手房屋买卖有哪些影响?
明年开始,二手房的买卖会多一条必备手续,购房时不仅需要查询房屋的权属、司法查封、设立抵押等情况,还需查询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
以后买房要注意什么?
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其自由处置受到限制,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够过户,但如果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持续,依然需要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
作为购房者,如果房子是用来自住,一般也不会考虑此类房子。一旦房屋的居住权在房管局登记了,就算成立,房屋交易后,新房主拿到所有权也不能赶走居住权人。会出现买了房却住不进去尴尬场面。
居住权对二手房屋买卖的影响还是挺大的,等居住权开始实施了以后,购买二手房的朋友需要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或请专业的律师从旁协助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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