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户口本上是三人但房本上只写了母亲的名字,母亲有老年痴呆症,卖房只需母亲一个同意签字?

如题所述

你好,从我国《物权法》的意义上来讲,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一般即为不动产的物权凭证,也就是说房屋产权证书上登记的姓名对外来讲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自由处分该房屋。但是,通过你的描述,题目中的母亲患有老年痴呆症,如果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老人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其监护人是有权不予追认的,而是否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能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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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5
房本上是现在你母亲的名字的话,那卖房子的话就需要你母亲的同意,而且她一个人同意就够了,不需要其他人
第2个回答  2019-12-15
户口本和房产本是有明显的界定和不一样的法律功能。虽然户口本上是三人而房产本上是你母亲的名字并没有共同持有人,说明拆迁安置房是归你母亲所有,卖房或赠予必须你母亲签字方有法律效力。
第3个回答  2019-12-15
这种情况下,老人已经失去了判断能力。当然不能只有母亲签字。这需要全家人共同的协商决定。
第4个回答  2019-12-15
由于母亲有老年痴呆症,她属于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如果卖房应该有相关的委托人或律师来行使这个责任。供参考。
第5个回答  2019-12-15
拆迁安置房,户口本上是三人但房本上只写了母亲的名字,母亲有老年痴呆症,卖房只需母亲一个同意签字?法律层面上讲是这样的,不过你现在还可以找相关部门去进行版本的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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