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A幢2楼企业注册大厅A208-A215,A223-A226号窗口。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