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会计 月末增值税进项税额是100000元,销项税额是70000元。那会计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70000元
对吗?

这样操作不太对吧。
不考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其他专栏的发生金额,如果当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就不用对应交增值税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经计算当期应缴纳增值税,那么应将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从应交增值税的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借方转入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同样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两个专栏也无需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追问

你的意思是不用交增值税的情况下,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余额就放在那里不用做账处理了,对吧?

追答

是的,即使需要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也是放在那里不能动,余额不断累积,不会结转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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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6
对的,
另外,结转到转出未交增值税后 根据其差额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中 来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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